綿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綿國資委發〔2015〕19 號
綿陽市國資委 關于出資人審批事項清理結果的公告 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 號)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工作部署相關要求,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規范出資人審批事項的設立和運行,市國資委對現有出資人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國有資產國有企業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告。 附件: 1.綿陽市國資委出資人審批事項清單 2.綿陽市國資委決定取消工作事項目錄 綿陽市國資委 2015 年10 月28 日
附件1: 綿陽市國資委出資人審批事項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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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監管事項名稱 | 審批事項內容 | 審批對象 | 實施依據 | 主辦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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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章程管理 | 公司章程制定、修改審核批準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五條 ; | 法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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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業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審批 | 審議批準企業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監事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六條。 | 監事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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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戰略規劃和投資事項管理 | 3-1審核批準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 規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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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企業的年度投資計劃實行事前備案管理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 規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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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報告或確認管理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三十七條; | 規劃科 | ||||||||
4 | 企業改制審批 | 4-1改制立項審批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及國有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 改革科 | |||||||
4-2改制方案審批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及國有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 | 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 | 改革科 | |||||||||
5 | 企業董事會報告的審批 |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六條。 | 改革科 | |||||||
6 | 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管理 | 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審批、備案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部分重要子公司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六條;
| 統評科 | |||||||
7 | 企業年金管理 | 企業年金方案審核批準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四川省省屬企業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指導意見》(川國資考核[2007]30號)。 | 統評科 | |||||||
8 | 企業工資總額管理 | 企業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審批、備案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378號令)第二十六條。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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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業財務預、決算管理 | 審批企業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備案管理)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六條。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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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確定中介機構 | 審查確定企業年度決算中介機構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公司法》第六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九條。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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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預算管理 | 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年度預算備案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四川省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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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清產核資管理 | 清產核資立項和資金核實結果批復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2003]1號)第十五條、第二十八條。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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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產損失管理 | 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 | 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控股公司 |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2003]1號)第十二條、第三十八條。 | 統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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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業領導人員管理 | 14-1企業中層及以上人員因私出國(境) | 出資企業中層及以上工作人員 | 《印發〈關于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號)第四條、第九條。 | 領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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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企業領導人員任(兼)職審批 | 市重要骨干企業領導人員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 領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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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份公司除外) | 15-1出資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三條; | 產權科 | |||||||
15-2出資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實物資產(單宗賬面凈值100萬元以上)和無形資產轉讓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 產權科 | |||||||||
15-3出資企業及各級子企業和各區(市、縣)國資委(辦)所屬出資企業及各級子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事項審批 | 出資企業、各區(市、縣)國資委(辦) | 1.《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第3號)第十八條; | 產權科 | |||||||||
16 | 企業國有產權置換 | 出資企業之間、出資企業與其他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所屬企業之間的產權置換審批 | 出資企業 | 1.《關于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1〕121號)第十一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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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 |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審批 | 出資企業 |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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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 | 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或核準 | 出資企業 |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第四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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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企業發行債券及限額以上的融資事項管理 | 出資企業發行債券和限額以上重大融資項目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六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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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企業資本金變動審核 | 出資企業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事項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六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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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企業對外擔保管理 | 出資企業(擔保公司除外)對外擔保事項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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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企業對外捐贈事項的管理 | 出資企業及全資和控股子企業對外捐贈的核準和備案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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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企業利潤分配方案管理 | 出資企業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審批 | 出資企業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4.《綿陽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綿府發[2015]21號)。 | 產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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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綿陽市國資委決定取消工作事項目錄
序號 | 工作事項 | 具體內容 | 審批對象 | 主辦科室 | 處理決定 |
1 | 企業法律顧問考生報名資格審查 | 審查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和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材料 | 所出資企業 | 法規科 | 取消 |
2 | 規范企業住房補貼 | 企業住房補貼管理 | 所出資企業 | 統評科 | 取消 |
3 | 企業公務購車管理 | 出資企業及各級全資和控股子企業購置公務用車審批 | 所出資企業 | 產權科 | 取消 |